欢迎访问 合作社时报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名优产品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地绿办(中心):

  为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方便绿色食品获证企业用标,中心决定停止印制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推行使用粘贴式标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鲜、散装等不适于在包装上印刷商标标志的产品可选用粘贴式标签(样式见《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2.粘贴式标签由绿色食品用标企业按《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自行向印刷单位订购。《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将随《绿色食品使用证书》由各地绿办(中心)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一并发给获证企业。

  3.绿色食品防伪标签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印制。为避免浪费,已经印刷并在使用的防伪标签,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过渡使用,用完为止。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2024年10月31日。

  4.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使用过程中,如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中心标识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云电话:010-59193763

  特此通知。

  附件:《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ncpaqnybz/20220128/35fff466088c4a879010568a74f6c7b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合作社时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合作社时报网 hzss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57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