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合作社时报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项省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项省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完善“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更新事项清单的函》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2项省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方式由“优化准入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

  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省级事项名称为生产经营畜禽冷冻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

  1、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省级事项名称为大型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许可审批)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补发

  实行告知承诺

  1、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信用监管。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zt/hnzymyg/zcjd/202110/t20211026_30806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合作社时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合作社时报网 hzss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57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