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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迎来第4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在社会上营造遵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乐陵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乐陵市农业农村局就“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部署,并对本次“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宣传内容加以强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谋划,精心筹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二、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专题培训班

  此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专题培训,乐陵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农村群众关注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等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动物防疫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三、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

  12月3日,乐陵市农业农村局在杨安镇大集举办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法律知识,并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宪法读本及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地位、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等相关要点,对群众关心的假劣农资、动植物检疫等相关问题一一进行解答,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乐陵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112/t20211206_3796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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