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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惠牧政策系列解读之九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依托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围绕蔬菜、水果、马铃薯,兼顾中药材、食用菌等品种(鲜食玉米、小杂粮等粮食、蛋品、肉类、水产品不在支持范围内),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建设内容上,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以及预冷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在实施主体上,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国家级脱贫县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在补助标准上,采取双限原则,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国家级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操作方式上,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方式,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建设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zcjd/202108/t20210810_180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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