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2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闽农督函〔2021〕189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民进:
《关于促进我省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202112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持小农户发展,2019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农组〔2019〕1号),明确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16条政策措施,我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每年选送2000名青壮年农民参加三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实行免学费、免杂费、免书本费、免考试费以及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的“四免一补”政策,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育1.6万名农民大专生。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并把农村电商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切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举办农村电商专题培训。2020年全省培训高素质农民45428人,其中省级层面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举办了各类示范培训班19期,培训980人。三是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通过福建电视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网站等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打造“兴农讲堂”“田园公开课”。2020年全省线上培训农民共120万人次。
二、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流转行为。目前,全省79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二是规范流转服务。按照“有服务窗口、有服务设施、有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有村级信息员、有备案合同”的“六有”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流转服务站建设,为流转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方面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承包地面积1577万亩,承包地流转面积548.8万亩,流转率34.8%。
三、积极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制定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意见。2018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性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二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17年以来,投入近2亿元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户等服务主体,为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生产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2020年,我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3117个,服务小农户数量8.8万户次,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51.6万亩。三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服务主体准入、服务标准制定、服务合同监管等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省级服务组织名录库,建立健全县域名录,明确申请补助资金程序等,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四、加快提升小农户生产组织化程度。一是促进合作联合。强化合作社带动服务小农户作用,支持合作社为农户成员提供统一采购农资、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健全合作社盈余分配机制,让小农户共享合作收益。目前,共有100.6万户小农户加入4.3万个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年经营性收入超出一般农户30%以上。二是培育家庭农场。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培育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家庭农场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省家庭农场13.5万家,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00余家。三是强化龙头带动。推动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基地共建、品牌分享、利益共享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目前,926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304万户小农户共同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小农户更好地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1年,继续选送2000名青壮年农民参加三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按照农事季节和农民的需求,每月举办1期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线上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推动土地承包信息实时动态更新,解决流转供求信息不够畅通的问题,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推进服务主体信用制度建设,强化托管服务合同监管;引导服务组织和农户利用中国农服平台实现供需对接,运用农业用北斗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管理,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重点落实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的同时,着力打造丘陵地区农业生产托管样板,2021年全省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20万亩次。四是进一步健全带动小农户发展机制。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农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机制,帮助小农户提升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 系 人:郑晓梅、梁祎
联系电话:0591-87824738、8783590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jyta/202107/t20210722_5653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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